北海:创新巡察回访监督机制 促进规范巡察
“建议巡察工作根据被巡察单位的实际情况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方法,提出与之相适应的配合要求,防止‘千人一面’。”近日,北海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2020年巡察回访工作,对被巡察单位向回访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并及时反馈给市委巡察机构。
为强化自我监督,进一步改进巡察干部作风、规范巡察行为、严管巡察干部、提高巡察质效,北海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创新巡察回访工作机制,通过对被巡察单位进行回访,重点了解巡察人员在巡察期间是否违规违纪、被巡察单位对巡察反馈问题是否诚心接受等情况,并向被巡察单位征求巡察工作意见建议,依规依纪处理巡察单位反映的问题线索,实现对巡察工作监督全覆盖,促进规范巡察。
“巡察监督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举措,开展巡察回访旨在约束巡察干部严于律己、慎于用权,切实为被巡单位提供精准的‘政治体检报告’。”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为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北海市纪委监委专题研究如何开展巡察回访工作,探索出一套组合拳。每一轮巡察结束后,由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会同市委巡察办联合成立巡察回访小组,查阅各巡察组自查自评材料,从每组随机抽选1至2个被巡单位,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回访,对回访结果与巡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由回访小组与市委巡察办作进一步核实,分析研判并作出结论。
截至目前,北海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会同市委巡察办分别于2019年11月和2020年5月对市委巡察办2019年度组织的两轮巡察开展回访,共对10个被巡察单位进行了随机回访,共收集被巡察单位对巡察工作意见建议17条,均已按规定进行了反馈处理,未收到巡察干部违纪情况反映。
“只有自身正才能腰杆硬,我们将继续发扬斗争精神,把‘严’的主基调长期贯穿于对巡察工作监督的始终,防止‘灯下黑’,确保巡察机构和巡察干部成为纪律检查的‘前哨’和正风肃纪的‘尖兵 ’。”北海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工作负责人说。(北海市纪委监委 王宝玉)
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摘编:黄耀锋 |